四 对以上疑点的解释
既然《后序》的文本内容和流传过程都有那么多疑点,我们就不能不尝试对其作出尽可能合理的解释。对于《后序》中与史实不符之处,前贤的解释是:版本讹误或者作者误记。这一解释是否合理呢?
首先考虑版本讹误的解释。古书在刊刻、传抄过程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文字讹误,《后序》当然也可能存在此类讹误。因此,用文字讹误来解释《后序》个别与史实不符之处,有其合理性。但是,从版本学和校勘学的角度来看,文字讹误一般都会有讹误的痕迹,造成文字不连贯、不通顺,但是《后序》中与史实不符的文字,在表述上大多都是文从字顺的,只是所表述的内容不符合史实而已。这恐怕就不是文字讹误所能解释的了。再者,《后序》与史实不符之处,不仅仅在今存各版本《金石录》所附载的《后序》中存在,而且在宋人《瑞桂堂暇录》本中同样存在,甚至在洪迈《容斋四笔》声称根据李清照手稿所作的撮述中同样存在,这又岂是用版本讹误所能合理解释的?
其次再考虑作者误记的解释。写文章出现一些记忆错误,是很正常的。《后序》开篇第一段“自王播、元载之祸,书画与胡椒无异”句,其中“王播”当是“王涯”的误记,此类误记典故的情况在很多著名作家中都存在,并没什么可疑的。即使是回忆追述自己亲身经历的往事,也同样有误记的可能。因此,用误记来解释《后序》个别与史实不符之处,亦有其合理性。比如前文所考《后序》述金人陷青州时间,结婚时赵明诚岁数之类的小差误,诚然有可能是误记所致。但是,《后序》所述大多都是建炎年间李清照亲身经历的重大事件,仅仅相隔五六年之后的回忆追述,居然会出现如此多的误记,这显然也是不合情理的。更何况,其中一些重大的史实出入,根本不是误记能合理解释的。
我们具体分析《后序》中的部分与史实不符之处,就可以更清楚认识到版本讹误和作者误记不能合理解释这些疑点。比如,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根据当时《建康知府题名》考定赵明诚在建炎元年八月就已经到任建康知府了,可是《后序》却称“建炎戊申(建炎二年)秋九月,侯起复知建康府”。这不可能是版本讹误,因为《后序》这段文字是严格按时间顺序叙事,“靖康丙午”、“建炎丁未春三月”、“十二月”、“建炎戊申秋九月”、“己酉春三月”、“夏五月”、“六月十三日”、“七月末”、“八月十八日”、“冬十二月”、“庚戌十二月”、“绍兴辛亥春三月”、“壬子”。也就是说,《后序》叙述赵明诚在“建炎戊申秋九月”任建康知府,是这一完整时间链中的一环,不可能存在大的版本讹误问题。那是否可能作者误记呢?显然不太可能。按照李清照《后序》的记载,赵明诚建炎二年九月任建康知府,建炎三年二月罢任,也即任期只有五个月。但实际上赵明诚建炎元年八月就上任建康知府,任期共十八个月。赵明诚罢任建康知府后半年即去世,五年后李清照写作《后序》,居然会将丈夫赵明诚生前最后一个重要官职的任期由十八个月误记成五个月?须知,建康知府这样的官职是要迁居就任的,而且李清照也随从居住,仅仅相隔五年之后,号称“性偶强记”的李清照回忆丈夫赵明诚建康知府的任期竟然会出现高达三倍以上的误差?这是不合情理的。更关键的是,《后序》叙述的核心事件就是李清照、赵明诚夫妇收藏品的聚集、散佚过程,但居然连这样的核心事件的叙述也与史实大相径庭。这又岂是版本讹误和作者误记所能解释得了的?
既然版本讹误和作者误记无法解释上文提出的种种疑点,那我们就不得不认真考虑另外一种可能的解释:《后序》并非出自李清照之手,而是后人的伪托之作。李清照并未写过《后序》,洪迈《容斋四笔》首先伪称获见李清照《后序》手稿,并杜撰了《后序》的撮述。后来《瑞桂堂暇录》作者又据洪迈的撮述伪撰《后序》的全文。直至明代中期以后,《后序》全文才被抄入《金石录》中并广泛流传于世。这一解释,虽然乍听之下似乎很难接受,但仔细思考上文提出的各种疑点,伪作的解释是合理的。因为这不仅可以解释为何短短二千字的《后序》竟然会出现如此多的史实出入,而且可以解释为何《金石录》最早的刊刻本中并无《后序》,为何明代中期以前在《金石录》流传颇广的情况下却极少有人见过《后序》全文。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后序》全文会最早出现在《瑞桂堂暇录》中,为何《说郛》摘录《瑞桂堂暇录》时会保留《后序》全文,为何朱大韶要从《瑞桂堂暇录》中把《后序》全文抄录到《金石录》中。不仅如此,以往学界关于《后序》作年和李清照生平的纷纷聚讼,也可以有较合理的解释。比如,《后序》的作年,洪迈《容斋四笔》明确称是绍兴四年,《瑞桂堂暇录》作者据之伪撰全文,故其题署写作时间亦为“绍兴四年玄黓壮月朔甲寅日”,相互是一致的。但明清各版本、抄本《金石录》所附载《后序》皆题署为“绍兴二年玄黓岁壮月朔甲寅”,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后人发现“玄黓岁”指壬年,而绍兴四年乃甲寅年,显然不合,所以臆改为绍兴二年(壬子)以求相合而已。但无论绍兴四年还是绍兴二年,八月朔日皆非甲寅,这就是因为《后序》本来就是伪作,故所题署年月日根本就是错乱的。又如李清照改嫁之事,宋代多种不同史源的文献皆众口一词明确记载,自可信从。但清末反对改嫁说的况周颐等人根据史籍考证建炎三年至绍兴二年间张汝舟的行踪与《后序》所载李清照的行踪判然不相及,因此认为两人不可能结婚。况周颐提出的这条证据颇为有力,主张李清照改嫁说的学者似乎并未能对此作出合理的反驳。其实《后序》是伪作,所载李清照行踪本不可完全据信,况周颐提出的证据自然也就落空了。
综上所述,《后序》存在的种种疑点,皆指向其文献可靠性本身存在问题,《后序》很可能是后人伪托之作。对于《后序》这样一篇名作,我们固然不能随意断定其伪;但面对《后序》的种种疑点,如果我们不能得到合理解释,却随意以版本讹误、作者误记去牵强解释,而不去认真思考研究其伪作的可能性,恐怕也不是对待文献的严谨态度。因为随意解释的实质只是回避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后序》的种种疑点如果能得到其他合理的解释,笔者自然很乐意放弃对《后序》真实性的质疑。但是,如果这些疑问无法得到合理解释,恐怕我们就不能回避《后序》为伪作的可能性。如果我们总是理所当然地以《后序》为真作,并以此为前提去研究其他相关的问题,拒绝以开放的心态认真研究其是否有伪作的可能性,那我们就有可能自己堵住了一条解决问题的道路。
总之,笔者提出对《后序》真伪的质疑,并非轻率宣判其必是伪作,而是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希望引起学界的注意和讨论,以期在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后序》的真伪问题能获得最终的裁定。笔者相信,无论《后序》是真是伪,对这一问题的深入讨论无疑都是有益的。
来源:《文学遗产》2014年第20146期 作者简介:陈伟文,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副教授,发表过论文《苏轼佚诗辨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