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后序》其他叙事与史实的出入
《后序》除了对赵氏夫妇藏品散佚过程的叙述与赵明诚所述根本矛盾之外,其叙事还有很多与史实不符之处。其中一部分,前贤早已指出,兹在前贤研究基础上详细列举论证如下:
(一)《后序》云:“余建中辛巳,始归赵氏。时先君作礼部员外郎,丞相时作吏部侍郎。侯年二十一,在太学作学生。”丞相,指赵明诚之父赵挺之。《后序》称赵挺之在建中元年(辛巳)任吏部侍郎。今考《宋史·赵挺之传》述赵挺之建中元年前后所历官职,云:
徽宗立,为礼部侍郎。……拜御史中丞,为钦圣后陵仪仗使。曾布以使事联职,知禁中密指,谕使建议绍述,于是挺之排击元祐诸人不遗力。由吏部尚书拜右丞,进左丞、中书门下侍郎。(14)
赵挺之元符三年(1100)任礼部侍郎,建中元年(1101)正月拜御史中丞(15),后改任吏部尚书,崇宁元年(1102)正月拜尚书右丞(16)。由此可见,建中元年赵挺之并未官吏部侍郎。又考赵挺之确曾官吏部侍郎一职,只是并非在建中元年。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三:“(绍圣四年十一月)癸亥,礼部侍郎赵挺之为吏部侍郎。”“(元符元年五月)辛亥,权吏部侍郎赵挺之为中书舍人。”据此可知,赵挺之在绍圣四年(1097)十一月至元符元年(1098)五月间官吏部侍郎。而《后序》称建中辛巳(1101)赵挺之为吏部侍郎,显然与史实矛盾。
(二)如前所引,《后序》称李清照建中辛巳嫁入赵家时,赵明诚年二十一。考今传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四墨迹中有赵明诚亲笔跋:“壬寅岁除日,于东莱郡宴堂重观旧题,不觉怅然,时年四十有三矣。”(17)壬寅为宣和四年(1122),赵明诚时年四十三,据此则建中辛巳(1101)时赵明诚二十二岁,非二十一岁。
(三)《后序》云:“(建炎元年)十二月,金人陷青州。”据《宋史·高宗本纪》载:“(建炎二年正月)癸卯,金帅窝里嗢陷潍州,又陷青州,寻弃去。”“(建炎二年十二月)辛未,金人犯青州。”“(建炎三年正月)丁亥,金人再陷青州,又陷潍州,焚城而去。”(18)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一八、一九所载完全相同,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一九、一二○所载亦无异说。而《后序》却称建炎元年十二月金人陷青州,显然不符。
(四)《后序》云:“建炎戊申(二年)秋九月,侯起复知建康府。”考江宁府至建炎三年始改称建康府,此处称“建康府”亦微误,然犹可解释为追述之辞偶有笔误,姑置不论。但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载:“(建炎元年七月丁巳)仍起复直龙图阁赵明诚知江宁府兼江东经制副使。”自注:“《日历》:明诚明年正月己亥除知江宁府。而《建康知府题名》:明诚以元年八月到任。按江宁要地,无缘彦国死半岁方除帅臣,盖《日历》差误,今附此。”(19)《景定建康志》卷一四:“建炎元年七月翁彦国致仕,八月起复朝散大夫秘阁修撰赵明诚知府事,仍兼江南东路经制使。”据此,则赵明诚在建炎元年八月已经到任江宁府知府,而《后序》称其建炎二年九月起复知建康府,显然不符。
(五)《后序》云:“上江既不可往,又虏势叵测,有弟迒任敕局删定官,遂往依之。到台,守已遁。之剡出陆,又弃衣被走黄岩,雇舟入海,奔行朝,时驻跸章安,从御舟海道道之温,又之越。”此段文字所述李清照避兵所走路线,显然于地理不合。前辈学者早已注意及此,黄盛璋云:“这一节所记避难路线,舛讹几不可究诘……这一节一定传抄时抄错了。”(20)黄先生因此抛开文本另行考证李清照逃难路线。浦江清则云:“此数句疑有误倒处,按之地理不顺。以余之见,应改为‘出睦之剡,到台,台守已遁。又弃衣被走黄岩,雇舟入海,奔行朝,时驻跸章安,’于地理方合。”(21)但是,浦先生随意解释为《后序》的脱简、错简,却没有任何版本依据,甚至也找不到校勘学意义上的“讹误痕迹”。这种大幅度的主观调整校改,似有违校勘学基本原则,实难让人信服。
(六)《宋史·高宗本纪》载:“(建炎四年正月十八日)辛酉,发章安镇。壬戌(十九日),雷雨又作。甲子(二十一日),泊温州港口。”“丁卯(二十四日),台州守臣晁公为弃城遁。”(22)可知宋高宗从章安镇到达温州后三天,台守才弃城遁逃。据《后序》所述,李清照到达台州时,“台守已遁”,则此时高宗必然早已离开章安到达温州。又岂会等到李清照从台州辗转到达章安后,还能跟随御舟从章安去温州呢?其时间错乱显然可见。
(七)《后序》文末题署:“绍兴二年、玄黓岁,壮月朔甲寅,易安室题。”壮月指八月。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七,绍兴二年八月朔日之干支为戊子,非甲寅。李慈铭认为:“是月戊子朔,《后序》题甲寅朔,盖笔误。甲寅是二十七,或是戊子朔甲寅,脱戊子二字,又朔甲寅误倒,古人题月日,多有此例。易安好古,观其用岁阳纪岁,月名纪月可知。”(23)但当时自题月日,虽不能说绝无笔误之可能,但此可能性毕竟是微乎其微的。而所谓脱文、误倒,又皆为毫无版本依据的臆测,且“戊子朔甲寅”的纪日法,亦极为罕见。又有学者认为“绍兴二年”当为“绍兴四年”之讹,但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九,绍兴四年八月朔日之干支为戊寅,亦非甲寅;而且“玄黓岁”指壬年,绍兴四年为甲寅,更不合。还有学者认为“绍兴二年玄黓岁壮月朔甲寅”是“绍兴五年壮月玄黓朔甲寅”之讹(24),但此类毫无版本依据的臆改恐难让人信服。且如其所改,则是以“玄黓”纪朔、以“甲寅”纪日,古籍中亦似未见如此纪时之例。总之,百计辩解,疑点终在。
(八)《后序》云:“余自少陆机作赋之二年,至过蘧瑗知非之两岁,三十四年之间,忧患得失,何其多也。”所谓“陆机作赋”,用杜甫《醉歌行》“陆机二十作文赋”之典,则“少陆机作赋之二年”指十八岁。而所谓“蘧瑗知非”,用《淮南子》“蘧伯玉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非”之典,则“过蘧瑗知非之两岁”指五十二岁。两者相隔恰好三十四年,应无疑义。据此李清照作《后序》时年五十二,《后序》题署“绍兴二年”(1132),据此上推李清照的出生年,当为元丰四年(1081)。然《后序》记事始于建中辛巳(1101)李清照嫁入赵家,则此年李清照为十八岁,据此上推李清照的出生年,却当为元丰七年(1084)年。两者相差三年。即使《后序》题署据《容斋随笔》改作“绍兴四年”,但仍然相差一年。学者又因此认为《后序》题署原作“绍兴五年”,但又毫无版本依据,且亦与“玄黓岁”不符。经过众多学者百余年的讨论,李清照的生年、出嫁年问题,迄今未能得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注释:
(14)脱脱《宋史》,第11094页。
(15)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六,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646页。
(16)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一,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94页。
(17)参阅吴金娣《有关赵明诚、李清照夫妇的一份珍贵资料》,《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2期。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四墨迹原本今藏台湾“故宫博物院”。
(18)脱脱《宋史》,第454、459页。
(19)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第192页。
(20)黄盛璋《李清照事迹考辨》,《李清照研究论文集》,第331—332页。
(21)浦汉明编《浦江清文史杂文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2页。
(22)脱脱《宋史》,第475页。
(23)李慈铭《书陆刚甫〈仪顾堂题跋〉后》,褚斌杰等编《李清照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41页。
(24)夏承焘《〈易安事辑〉后语》,《夏承焘集·唐宋词论丛》,浙江古籍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册,第171页。
来源:《文学遗产》2014年第20146期 作者简介:陈伟文,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副教授,发表过论文《苏轼佚诗辨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