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著名的词人李清照,向来被认为是我国古代知识女性的杰出代表。但日前却有人发出惊人语,说李清照其实是个好酒、好色、好赌的“市井之徒”。李清照究竟是个怎样的女人?她真的是个“酒色之徒”吗?
提起李清照,可谓家喻户晓。然而,自宋代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她固然以其“压倒须眉”的风采赢得过不少称扬,却也招来一定数量的贬抑之词。在这褒与贬之中,常使人闻到一股理(道)学的气息,特别是对其“改嫁”问题的争议。
而近现代以来,学界对李清照一般都给予较高的赞誉。大家公认,她既非一般的古代才女,也不是官宦人家平庸的贵妇,而是生活在特定时代、特殊家庭氛围中,具有个性的一位女作家。因其在歌词创作领域的卓越成就,人们通常将其视为文学史上最著名的甚至是唯一可以与男性大词人相匹配的女词人。她在广大民众中的形象也是非常美好的。
自然,以学术的眼光来看,李清照是伟大的,也是复杂的;她留给后人为数不多的文化遗产又是弥足珍贵的。在对李清照的评价中,始终存在一个“度”的问题。既不应将其“神化”,更不能将其“庸俗化”。因为,一方面,同任何“个人”都无法摆脱所谓时代的“局限”一样,李清照也受到她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种种制约,尽管她具有某种“叛逆性”;另一方面,历史人物同历史本身一样,虽然是一个客观的真实存在,但后人对历史人物或历史本身的解读总不可避免地带有特定生存时空或某一个体的“主观性”意愿。因而,评价的分寸或“度”还是需要注意的,尽管这个“分寸”并不容易把握。
近年来,李清照研究仍然是词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由于原始材料缺失等诸多原因,有不少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在这一过程中,甚至会出现而且事实上已经出现过一些争论。但类似的争论多在学术框架内进行,研究者的态度也是相当郑重的。不过,围绕李清照的研究其实也会出现一些“另类”的结论。比如,前几年就有人提出“李清照谋害亲夫”说,引起不少学者的强烈不满;最近,又传出有人讲李清照好酒、好色、好赌。那么,李清照是否真的是一个“酒色之徒”呢?可以说,对这一说法不敢苟同。
我国的古代文人,历来与酒和美色有着一种微妙的关系。不过,“酒色之徒”显然是一个贬义词,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爱饮酒之人或男女两性关系中的两情相悦。古人也多以“酒色财气”为人生四戒。这里面,不妨先举个例子。众所周知,李白、杜甫都喜欢饮酒,尤其是李白,在很多诗篇中都写到酒,最为著名的就是《将进酒》一诗。同时,他也有过几次婚姻,创作过《长干行》、《江夏行》等关涉情爱的诗歌,却很少有人说他是“酒色之徒”,而是相反,将他视为一位伟大的诗人,一位中华文化史上引以为豪的历史名人。
李清照其实也一样。她的作品,如《如梦令》之“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如梦令》(九年上)之“昨夜雨风骤,浓睡不消残酒”,《渔家傲》之“共赏金尊沉绿蚁,莫辞醉”,《一剪梅》之“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醉花阴》之“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凤凰台上忆吹箫》之“新来瘦,非干病酒,不是悲秋”,《声声慢》之“三杯两盏淡酒”,《菩萨蛮》之“故乡何处是,忘了除非醉”,《永遇乐》之“来相召,香车宝马,谢他酒朋诗侣”等等,大都与“酒”和“情”有关。但这些词句,或借以青春少女之雅兴及敏感心理,或暗示其矜持自得之意,或披露她与丈夫之间的深笃爱情及感情纠葛,或表白或深藏其拳拳故国之心等,很难说从中能得出什么“酒色之徒”的结论。此外,亦不应该因她多才多艺,曾写过《打马图序》、《打马赋》等作品,就认为她“好赌成性”。
实际上,李清照在日常为人处事及文学作品中所透露出来的那种争强好胜、蔑视“妇德”名教、积极追求人生价值的性格和抱负,在那个女子无资格入仕、无权干预政治的时代,当然具有某种“挑战性”或“出格”之意味。但她能把自己深而真的“痴情”(包括伤感)烙进清新俊美、活泼自然的文字中,实在是令人敬佩。
应当指出的是,其一,对李清照的整体性评价,有时会出现基本共识之外的调子,或者认为李清照研究已无余地之说。实际上,相关的学术研究尚有很大空间,即便在没有发掘出新材料的情况下,如能对现有材料和作品细加寻绎,仍会有新的发现。其二,创新必须建立在尽可能“科学”解读的基础之上,必须尊重历史事实。任何试图“猎奇”或抓住其一点任意放大以“爆冷”的做法,都是无益的。其三,“平民化”讲述旨在把历史知识通俗地介绍给大众,有学者已经提出“应用词学”的概念,这关涉到学术研究中的普及问题。但这种讲述应当遵循对待文化遗产的基本原则,而讲述的“严肃性”是前提之一,这应是起码的常识。从这个意义上说,李清照“酒色之徒”论可以休矣!(崔海正/中国李清照辛弃疾学会副会长、济南大学文学院教授)
*图片来源于网络,清照网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