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李清照嫁给张汝舟是“强以同归”,那么她想与张汝舟分离更是难上加难。
万般无奈之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李清照决定起诉张汝舟。宋朝的法律规定,夫获罪妻可离之;然而,宋朝的法律还规定,子告父、妻告夫不管是否是事实,都有悖人伦,需坐两年牢。对这,李清照是完全清楚的。为了尽快摆脱让她厌恶的张汝舟,李清照豁出去了。
这件曾惊动皇上的案子,在宋人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有记载:“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张汝舟当时的官职是右承奉郎,负责军中的账目审计。他娶李清照是初婚还是再婚,史料无记载,从官职与年龄推算应该是再婚。
以李清照的学识和对宋朝法律的了解,她知道以自己坐两年牢为代价的告发,必须足以定罪。这样,一旦坐实,就可与之分离。
李清照告张汝舟的罪名是“妄增举数”。宋朝升官的规定中有一条是参加各种类型科举考试的次数,这是进仕的资历,也是一种进取的姿态。本来这是有案可查的事情,但由于历年参加考试的人员众多,名目繁复,一般以自报为主。一旦虚报查实,属欺君之罪,轻则罢免,重则入狱。
从李心传的记载中可以看出,李清照告发张汝舟擅自增加参加科举考试的次数欺骗朝廷,经有司调查确有其事。于是,张汝舟被革去官职,发配柳州。
据说张汝舟对这桩婚姻以及后来的发配感到很委屈。他费尽心思把李清照娶到手,婚后发现李清照并没有想象中闺秀的温柔和词女的浪漫,与普通老妇人无异,而且传说中价值连城的金石书画几乎荡然无存。因此,也以为受骗的他根本不照顾病中的李清照。
在双方都觉得没得到本以为应该得到的东西的情况下,争吵似乎是难免的,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李清照不曾受过如此的屈辱,而张汝舟作为男人即使心怀不满也不该对孱弱的李清照拳脚相向。由此可见,张汝舟是一个脾气不好且缺乏教养的男人,与多愁善感的李清照本来就不是可以在一起生活的人。李清照与之结合确实是“牛蚁不分”,病中昏了头。
让张汝舟想不到的是,李清照一旦认准了要与他分手,是什么事都会做的,连他无意或得意时告诉她的增举之事,也成了把柄。
张汝舟被贬柳州,李清照也依律入狱。幸亏李清照朝中有人,在綦崈礼等人的帮助下,只在狱中呆了九天就出来了。如果坐牢两年,世上或许会多一些催人泪下的词,但体弱多病的李清照是否能活着出狱就难说了。
不知道作为李清照表妹夫的秦桧在这件事中是否出过力,或许李清照本来就没想让比她小十岁且声誉不好的秦桧插手,或许秦桧也出过力而李清照没说。但凭秦桧当时在朝中的地位,有人对李清照网开一面,除了綦崈礼的关系,很可能还有秦桧的影响。
不管怎么说,晚年再婚而且嫁给张汝舟这样的人,对李清照来说确实是人生中的败笔。李清照也清楚自己为此付出的沉重代价,她在给綦崈礼的信中说:“责全责智,已难逃万世之讥;败德败名,何以见中朝之士。虽南山之竹,岂能穷多口之谈。”她只能希望“智者之言,可以止无根之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