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著名女词人李清照,与第一任丈夫赵明诚情投意合、两情相依,可惜造化弄人,1126至1127年间靖康事变后,赵李二人辗转南下,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1129年,赵明诚病逝,李清照居无定所,身心憔悴,只好在守寡三年后,于1132年再嫁张汝舟。此时,李清照已49岁,张汝舟时任右承务郎,还是进士出身。
张汝舟与李清照刚接触时,对李照顾有加,关系尚好;婚后,张汝舟的野心便暴露无遗,他很是觊觎李清照所搜集的金石文物,对李清照,张想人物俱占,这让李清照很是反感,两人遂出现婚姻裂痕。
本来,张汝舟是以娶了这样美貌而著名的女词人而自豪的,但因不能获得李清照的芳心,不能支配李清照的财物,随由爱生恨,由自豪而生怨怼,进而对妻子李清照大打出手,李清照当然不愿过这样的生活。那么,李清照接下来怎么办才好呢?
原来张汝舟早前科举考试是通过作弊过关的,这是大逆不道的事,李清照只有将他告倒治罪,才能脱离这婚姻的苦海。但按照宋代《刑统》规定:妻告夫,虽属实,仍须徒刑二年。也就是说,按照当时的法律,妻子和丈夫打官司,告发丈夫,无论对错,妻子都要坐二年牢。然而,铁了心的李清照宁愿坐两年牢,也不愿和这等人同床同枕。结果李清照揭发了张汝舟,自己也被抓进监牢。
也许是李清照名声大、又值得同情吧,当时的大官吏,翰林学士綦崇礼帮了她的忙,使她免受了牢狱之苦。据史料记载,当时李清照只坐了九天牢便被释放了。李清照摆脱了这段失败的婚姻,离开了张汝舟,保全了第一任丈夫赵明诚留给她的遗产。张汝舟被问罪,“诏除名,柳州编管”,也即张汝舟被撤销职务,开除公职,发配柳州。
为什么《宋刑统》中会有这么一条以今人眼光看来很奇葩的条款呢?原来,立法者的初衷,是为了强调一项礼法原则:亲亲得相首匿。也就是说,亲人犯了罪,礼法允许你替其隐匿罪行。
最早将“亲亲得相首匿”纳入法律的时间点为公元前66年,汉宣帝下诏:“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皆勿坐。”
唐人修《唐律疏议》,同样承认“亲亲得相首匿”,同时还规定,检控尊亲属犯罪的人,将被处以“徒二年”之刑。《宋刑统》抄自《唐律疏议》。所以按照《宋刑统》,李清照举报丈夫张汝舟弄虚作假,作为妻子的李清照将被判刑二年。
我们一定会觉得这样的判决非常荒谬,其实宋朝人也觉得荒谬。关于李清照一案,我们不得不承认,张汝舟确实是一个渣男,李清照离婚是正当的;但妻子告官揭发丈夫隐私,在当时和其前其后漫长的封建社会,确实是被打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