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与李清照都是宋代著名的词人,但苏轼比李清照整整年长一辈,社会关系上本无交集之处。这里所说的“轶闻”是指两人之间因家庭关系所连带产生的一些轶闻轶事。
李清照的丈夫叫赵明诚,看过李清照《金石录后序》的都可以知道这对夫妇之间感人至深的伉俪之情。赵明诚的父亲叫赵挺之,山东密州诸城人,与苏轼同朝为官,任监察御史。但此前,他与苏轼却发生矛盾,各生嫌隙。原来,赵挺之任监察御史之前曾在德州任通判,与他同在德州的有后来成为“苏门四学士”之一的黄庭坚,黄庭坚时任德安镇监官,而当时正值王安石变法时期,热中于官场投机的赵挺之为迎合变法,求取进身的机会,硬要在德安实行王安石的“市易法”。市易法规定,商人小贩都要向政府借贷经营,每年纳息百分之二十(其实更高)。黄庭坚认为德安镇小民贫,百姓不堪盘剥,担负不起债负,因而拒绝配合执行。苏轼得知这一消息,在赵挺之参加“召试馆职”(相当于参加最高等级的公务员考试)时,公开批评赵挺之是个极力搜刮民财的“聚敛小人,学行无取”,无资格参加考试。为此,赵挺之深恨苏轼。
至元祐六年,苏轼在宣仁皇太后垂帘听政时获得重用,在京任翰林学士承旨(为皇帝起草文书的主官)时,赵挺之利用他的“御史”身份,上章劾奏苏轼在为大臣吕大防授勋晋爵而写的“制”书中有“民亦劳止”之句,认为这是在引用周厉王的典故“攻击”宋神宗时期为“乱世”!为臣不忠、毁谤人主,令“识者闻之,为之股栗”,是大逆不道!照赵挺之的意见,苏轼该当杀头之罪了。但究其实,这明显又是一种企图以文字罗织人罪的“文字狱”手段。其实,苏轼的原文是:“天维显思,当将启承平之运;民亦劳止,愿闻休息之期。”全出于恭颂当朝的联绵属对之语,苏轼亦熟知神宗对他个人的赏识,岂有“不臣之心”?相反,若以此为论,则当时侍御史贾易弹劾苏轼的奏章中有:“豺狼当路,将肆其毒”,岂不是在攻击宋哲宗与宣仁皇太后用人不当,使朝廷上“奸臣当道”?赵挺之的小人行径当时就遭到正直人士的鄙视。但苏轼却因为被诬而主动要求“外放”,离开朝廷到颍州任知州去了。
李清照的父亲名李格非,因文名而受苏轼赏识,与廖正一等被后人称为“后苏门四学士”。但李清照似乎对此并不买账。南宋初年(绍兴三年),她曾有诗赠韩琦的曾孙韩肖胄,称“父祖皆出韩公门下”,不承认与苏轼有任何瓜葛,撇清了与苏轼的关系。而李格非本人虽受知于苏轼,但极少来往,考其生平,当苏轼获罪被远贬儋州时,他获得晋升,成为吏部员外郎,可见已经摆脱了苏轼的影响。而李清照在苏轼去世那年(1101年),年十八,嫁与赵挺之的儿子赵明诚,成了苏轼政敌家的儿媳妇。从这层关系上看,她对苏轼并无好感可知。
不过,李清照之父李格非虽蓄意与苏轼保持距离,后来又与苏的政敌赵挺之结为儿女亲家,却也未能与赵挺之走到一
起。相反,到了宋徽宗朝,赵挺之作为排击“元祐党人”的干将获得重用,官至副宰相,权倾一时。而李格非却因蔡京颁布的“元祐党籍碑”上列名其中,被革去了提点刑狱的官职,被驱逐出京,全家生计顿入困境。李清照作为赵挺之的儿媳因此出面求情,请赵挺之网开一面,给父亲一条生路。但赵挺之无情拒绝,冷若冰霜。李清照为此有“炙手可热心可寒”,“何况人间父子情”的诗句,对赵挺之的势利无情表示出极大的愤慨。故此后人也有赵挺之不满赵明诚与李清照的婚姻,猜忌儿媳的传言。还有“赵明诚死后,李清照改嫁”的传闻也公然出现在宋人的笔记中。
北宋末年,王安石变法之后,像赵挺之这类钻营投机、拉帮结派的政客布满朝列。而且更为可恶的是,这些人结为党派排斥正人却反指对方为“党”,造成“新旧党争,祸及社稷”的假象,于是像苏轼这样本无意于争权霸位、邀宠干禄的正人君子也被诬称为“蜀党”,冤背黑锅,至今未能解脱。让人感叹的是,赵挺之最后也因与蔡京争权而被蔡京整垮,落得个“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贻笑后人。而因赵氏的倒台,赵明诚的猝死,李清照晚年也很不幸,虽不至穷饿饥寒,却也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景况十分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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