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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以其独具一格的易安体词,大得声称于词坛。遂使后世论者以为:“这位傲视一世的女词人,她否认一切先代的词家;由此,可知她的文艺的来源,决不是熏染先代的遗传和影响,而‘戛然独造’了。”[1]“她能不依傍古人,自出机杼。”[2](页171)或曰:“她是独创一格的,她是独立一群词人之中的。她不受别的词人的什么影响,别的词人也似乎受不到她的什么影响。”[3](页505)“易安开径独行,无所依傍……虽生诸人之后,而不肯摹拟任何一家。”[4](页70)这差不多代表了20世纪前半叶的一般看法。至20世纪80年代,刘瑞莲先生撰文指出在词的风格和艺术手法上,李清照明显地受到李后主的影响,并且“在李清照的作品中,还可看到有意识地学习模仿李后主的地方”[5];刘扬忠先生亦有专文探讨李清照对文学传统的学习和继承,指出她转益多师而有所侧重,“她正是善于在婉约诸家中广采旁收,才获得了惊人的成就,成为这一阵营中继往开来的一位大家”,或“借用旧诗词加以点化或改铸”,或“巧妙自然地使用成句”,“有选择地学习前代文学中富有阴柔之美的那一部分成果,来参与熔铸自己的新体婉约词”[6]。这显然是李清照研究的一种深入,因为,文学的发展史是一根割不断的链条,任何一个文学家,哪怕他具有极大的创造能力,终究不可能真正做到一空依傍,总要或多或少地受到前人的影响。

 我以为,李清照除了较多地受惠于李煜词,还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了柳永的影响,并与晁补之存在着明显的师承关系。李清照与晁补之的师承关系笔者已有专文论述[7],本文拟就李清照词与柳永词的关系作一次较为全面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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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作新声”与“协音律”

  •  柳永精通音律,作词素以音律协调著称,当时在社会上广泛传唱,竟至“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8](页49),得到了上至帝王、下至贩夫走卒的广泛欢迎,以至于“教坊乐工每得新腔,必求永为词,始行于世”[8]。宋人评其词,批评其内容鄙俗者有之,至其音律则几乎众口一词,或称其“音律甚谐”[9],或称其“能择声律谐美者用之”[10],而李清照在她的《词论》中对柳永亦有中肯的评价:“逮至本朝,礼乐文武大备。又涵养百余年,始有柳屯田永者,变旧声,作新声,出《乐章集》,大得声称于世。虽协音律,而词语尘下。”虽客观地指出了他“词语尘下”的缺点,但盛赞他“变旧声作新声”,对于词乐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肯定他作词能“协音律”,遵循了曲子词创作的根本的艺术规律。

  •  “协音律”,是李清照《词论》中提出的核心主张,是词区别于诗的最根本的艺术特性。李清照是将其作为曲子词创作的必须遵循的艺术规律来看待的。“协音律”则为词,不“协音律”,则是“句读不葺之诗”,以至于“不可歌”;远离音律,所作词则“人必绝倒,不可读”。这个主张,不能不说是在柳永的大量艺术实践的雄厚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李清照自己的词作,可以说是实践了自己主张的。

  •  李清照作词在选用词调方面,非常注意文情与声情的协调。由于词乐失传,使今人难以确切评价她在创作中的具体实践状况。但是,我们凭着为数不多的材料仍可得出一个大概的结论。例如《声声慢》原名《胜胜慢》,首见于晁补之《琴趣外篇》,晁词表现的是“家妓荣奴既出有感”的感伤情绪。李清照的《声声慢》抒发的是国破家亡后的内心凄怨,在情绪基调上与晁氏是一致的。再如《凤凰台上忆吹箫》系依《列仙传》所载萧史与弄玉的故事创调,有追怀古人之意。此调亦首见于晁补之《琴趣外篇》,其词表现“自金乡之济至羊山迎次膺”时感想,即“谁信轻鞍射虎,清世里、曾有人闲”的牢骚失意。李清照之所作,乃表现她丈夫逝世之后的失落无依,在情调特征上也是相似的。另如《渔家傲》,据宋元词人的描述:既云“齐揭调”(晏殊),复云“行云初遏”(王之道),更云“高唱”(许桢),可见其曲调高亢。李清照用此调作词,表现的正是颇具豪放气概的内容。可见她是注意音乐的感情基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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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词既要合乐歌唱,遣词造句自然应该考虑语言的发音、声调,以适应音乐旋律、节奏的疾徐抗坠,以便于歌唱。令歌者“挠喉捩嗓”,终归是不适宜的。李清照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近世所谓《声声慢》、《雨中花》、《喜迁莺》,既押平声韵,又押入声韵。《玉楼春》本押平声韵,又押上去声,又押入声。本押仄声韵,如押上声则协,如押入声,则不可歌矣”(《词论》)。由此可见,由于音乐的不同特性,有的对字声要求较为宽泛,故《玉楼春》可以四声通押;有的则是可协平、入两声,如《声声慢》等;有的竟是“本押仄声韵,如押上声则协,如押入声,则不可歌矣”。故李清照作词,既能利用音乐允许的通融空间,以自由驰骋自己的才思;又能严守不可通融的硬性规定,遣词与用韵,注意与音乐达成最为完美的融合。前者如《声声慢》首见于晁补之词乃押平韵,李清照为了强化其凄怨色彩,便改押入声韵,收到了极佳的效果;再如《菩萨蛮》其结句只须在二、四、五的位置上用平、仄、平声的字即可,李清照两首《菩萨蛮》的四个结句有三句为“平平平仄平”,一句为“平平仄仄平”。李清照遵律的严格之处,则常可讲究到具体的某一声,而非粗分平仄。如《永遇乐》首见于柳永《乐章集》,柳永两首词的结句分别为“南山共久”,“融尊盛举”,声调为平平去上,李清照的《永遇乐》结句“听人笑语”,与之全同,可见其在关键之处的一丝不苟。当然,严格说来,今天的人已很难评价宋人作词的合律状况,因为宋人依据的是乐谱,而今人在乐谱失传之后,只能依据某一名家之作或某一声调谱作为标准。宋人作词,若想知道音律是否和谐,需付之歌儿,经实际演唱,方可作出判断。如《满江红》例叶仄声韵、尤多入声韵,直至南宋姜夔才凭着他深厚的音乐造诣发现“用仄韵多不协律”,押平韵才最为协调。对于李清照的词,在整个宋朝,对词的内容说三道四的时有其人,说她不合音律的,则绝对没有,可见她是实践了她的尊体重音律的主张的。

  •  与柳永相比,李清照缺少创调方面的建树。她不能像柳永那样,“变旧声作新声”,但她同样能够“择声律谐美者用之”,并使词的语言与音律协和。这固然有晁补之的若干影响,但追根寻源,也可以看出她从柳词获得过不少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