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age.png

  • 【内容提要】本文结合唐宋史料,以李八郎之例考证为基础,首次对《词论》首句作出科学的解释,由此揭示《词论》所富含的思想,并对学界所热议的一些问题提出新的理解。所得结论如下:李八郎进京赛唱一事发生在中唐初期,最早可能在代宗朝,最迟不会晚于德宗建中三年;李清照以此例揭示初盛唐与中晚唐不同的音乐及歌辞发展格局,并强调杰出士人在歌辞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李清照认为声诗的高潮在盛唐,词的高潮在北宋,所持为雅正歌辞观;她认为声诗和词在唐代是并列关系,音乐性是词的第一属性;对于所论及的北宋词人,她持褒扬态度,言其不足是为了展示词在语文形态上如何不断地走向雅正,其参照标准是盛唐的声诗而非她本人的词作,故评价本身与她的个性或性别联系并不大,没有提及周邦彦也应当作如此理解;其所言的“词别是一家”,仅强调词与诗文在协律、表现手法和审美趣味上的差异,并不否认它们在创作者文化素养、题材内容和表达情感等方面的相通性,故并无尊崇词体或反对诗词合流之意图。

  •   【关 键 词】李清照/《词论》/乐府/声诗/词/“词别是一家”/雅正歌辞观

  •   【作者简介】柏红秀,女,盐城师范学院教授,出版过专著《唐代宫廷音乐文艺研究》等

  • image.png 

  • 引言

  •   李清照《词论》极富学术价值,历来深受关注。关于它的研究,从近几年的研究成果看,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由义理阐释转向了文本解读,且由宋代聚焦到了唐代。但是学者们对其中的唐代内容恰恰存在着巨大的分歧,这尤其表现在对首句的理解上①。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既与文本极其简略有关,也与学者们研究方法的不尽科学有关。以《词论》首句研究为例,目前的路径主要有二:一是从语源学视角出发,通过电脑检索等现代技术手段,总结出唐宋人使用“乐府”与“声诗”等概念的基本含义,然后进行取舍,从而对首句作出阐释;二是与任中敏先生《唐声诗》中的“声诗”概念联系起来,通过驳斥任先生的“声诗”概念,进而提出自己的理解。姑且不论电脑词条检索是否能够穷尽所有的文献,也不论其对于任先生“声诗”概念的理解是否准确,仅就视角而言,它们显然均是从《词论》文本之外寻找突破口。实际上,词汇含义极其丰富,只有置身于特定的语境中才会有相对稳定的所指。因此,要想准确地解读《词论》首句,最好的路径莫过于深入文本,从其内部寻找突破口。基于这样的思路,笔者拟从李八郎之例入手对之进行考察。

  •   之所以选择李八郎之例,理由有二:一、从行文来看,它在《词论》所叙及的唐代信息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虽然李清照对唐代历史叙述极略,但她对李八郎之例却极为重视,不但叙述了李八郎赛唱的整个过程,而且描述时文笔生动、传神,充满文学趣味。二、学界对此例的研究不是过于粗疏就是极为武断,如依据唐人李肇《唐国史补》“李八郎善歌”条史料,指出他名为李衮。事实上这种考证对于揭示文中的唐代信息并无多大益处。再如有些学者依据元稹在《连昌宫词》中的注——“念奴,天宝中名倡”,推断出念奴为盛唐乐人,从而将李八郎也视为盛唐乐人②。这种推断表面上看似乎很合理,其实一旦联系到唐代历史,便知其极为武断,因为不少乐人既在盛唐生活过也在中唐生活过。如盛唐著名乐人李龟年,李端《赠李龟年》记载他在代宗朝又回到了长安。而且有些乐人在中唐生活的时间还要远远超过盛唐。如许云封,据唐代袁郊《甘泽谣》记载,他的一生主要在中唐度过。故据《连昌宫词》“念奴”的注,我们仅能得出念奴曾在盛唐生活过,并不能由此推出与之赛唱的李八郎为盛唐人,更不能说两人赛唱也发生在盛唐。

  •   鉴于此,笔者下文结合唐代史料对李八郎之例作重点考察,以此为基础来对《词论》首句作出科学的解释。

  • image.png

  • 一 《词论》中李八郎之例的考证

  •   (一)李八郎之例的发生时间

  •   学界关于李八郎为李衮这一结论几乎没有任何争论,依据是唐代李肇《唐国史补》。为了论证的方便,现将《唐国史补》卷下“李八郎善歌”条内容征引如下:

  •   李衮善歌,初于江外,而名动京师。崔昭入朝,密载而至。乃邀宾客,请第一部乐,及京邑之名倡,以为盛会。绐言表弟,请登末坐,令衮弊衣以出,合坐嗤笑。顷命酒,昭曰:“欲请表弟歌。”坐中又笑。及啭喉一发,乐人皆大惊曰:“此必李八郎也。”遂罗拜阶下。③

  •   可见,崔昭是考辩李八郎的关键人物。关于崔昭,《唐国史补》卷中“裴佶常话”条亦记载:

  •   裴佶常话:少时姑夫为朝官,不记名姓。有雅望。佶至宅看其姑,会其朝退,深叹曰:“崔昭何人,众口称美,此必行贿者也。如此安得不乱?”言未竟,阍者报寿州崔使君候谒。姑夫怒呵阍者,将鞭之。良久,束带强出。须臾,命茶甚急,又命酒馔,又令秣马饭仆。姑曰:“前何倨而后何恭也?”及入门,有得色,揖佶曰:“且憩学院中。”佶未下阶,出怀中一纸,乃昭赠官千匹。④

  •   两处行文中的崔昭实为同一人。理由有三:一、《唐国史补》不同于一般的野史笔记,作者撰写态度非常严谨,如序文有“言报应,叙鬼神,征梦卜,近帷箔,悉去之;纪事实,探物理,辨疑惑,示劝戒,采风俗,助谈笑,则书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载宋代名臣欧阳修撰写《归田录》时曾以之为范本。既然这是一部颇受世人称道的历史著作,书中两处出现了崔昭之人却没有作出特别的区别,我们完全可以将他们视为同一人。二、人物的活动范围大致相似。“李八郎善歌”条载崔昭自“江外”来到京城;“裴佶常话”条载崔昭从“寿州”来到京城。所谓“寿州”,在今安徽省六安市寿县境内,与唐人地理概念中的“江外”并不冲突,均属于江南一带。三、人物的个性亦相同。一位广邀乐坛名流,举办宴会,以博人眼球;一位不惜重金,结交朝中权要,以求“众口称誉”,其举措均为逞财使气、沽名钓誉之举。

  •   因此,我们可以从崔昭入手来考证李八郎进京赛唱的时间。

  •   在《唐国史补》“裴佶常话”条中,与崔昭相关的信息有二:一、他进京时的身份是“寿州刺史”;二、他进京一事发生在裴佶“少时”。郁贤皓在《唐刺史考》中考证出崔昭担任寿州刺史的时间是肃宗乾元中至肃宗上元元年⑤。实际上,崔昭出任寿州刺史的下限并非止于此。《册府元龟》卷八九《帝王部·赦宥第八》载德宗登基之初曾对朝臣进行过恩赐,所列“方面连帅”名单中就有崔昭,可见他在代宗时仍为地方藩镇。而在这份名单中,他居于李希烈之后。据《旧唐书》卷一四○《张封建传》所载,崔昭是最终因为与李希烈来往过密而在德宗朝被罢去寿州刺史一职,由此可推,崔昭在代宗朝出任的仍为寿州刺史。由于李希烈是在德宗建中三年始露叛迹的,所以崔昭被罢免寿州刺史一职的时间也不会晚于此。综合推断,崔昭任寿州刺史一职的下限应当在德宗建中三年。

  •   以下再结合裴佶的生平来进一步缩小上述考证的范围。《旧唐书》卷九八《裴耀卿附孙佶》载裴佶“元和八年卒,年六十二”,“元和八年”是公元813年,由此可推裴佶生于公元752年,肃宗朝约四至九岁,正处于天真烂漫的儿童时代,不太可能对成人世界有如此深刻的观察,并留下鲜明的印象(如贿赂的社会风气、势利与善变的人性等)。况且此时正处于安史之乱剧烈的震荡期,君民正齐心协力一致抗敌卫国,如果崔昭此时高调入朝、留情声乐并大肆贿赂权臣,显然与时局相悖、不合时宜。所以崔昭入京最早应当发生在政局刚刚有所稳定的代宗朝或德宗朝初期,此时这些手握重兵的将领们正因护国有功而受到帝王的恩宠,彼此宴乐之风极盛。《旧唐书·代宗本纪》称:“(郭)子仪、(李)光弼、李光进诸道节度使并加实封,四月十七日立功人并号‘宝应功臣’”,“时以子仪元臣,寇难渐平,蹈舞王化,乃置酒连宴。酒酣,皆起舞。公卿大臣列坐于席者百人。子仪、朝恩、神功一宴费至十万贯”⑥。

  •   由此可知,崔昭进京的时间应当在代宗朝或德宗朝,最迟不会晚于德宗建中三年。这正是李八郎被其携入京城赛唱的时间。

  •   关于以上这一论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些补证史料,如白居易《小童薛阳陶吹觱栗歌(和浙西李大夫作)》。这首诗中曾提过李衮,“近来吹者谁得名,关璀老死李衮生。衮今又老谁其嗣,薛氏乐童年十二”。据卞孝萱《元稹年谱》⑦考证,此诗作于宝历元年。从诗句内容来看,李八郎在宝历元年已经老迈。如果将他首次在京城活跃的时间推为代宗朝或德宗朝、最晚不迟于德宗建中三年(782)的话,那么它距离宝历元年(825)至少约四十三年,这与诗中所言的年迈状况显然很吻合。但是如果依照有些学者所作的推断,将之定为盛唐天宝年间发生的话,即便以最迟的天宝十五年(756)来计算,距离宝历元年(825)至少约六十九年,即便将李衮来京城的年龄压低到十五岁,此时也有八十五岁左右,而天宝年间的跨度有十五年之久,况且李衮来京城前已经闻名于南方,年龄可能要远远地超过十五岁,这在“七十古来稀”的古代,仍然健在的可能性显然非常渺茫。所以,依据白居易《小童薛阳陶吹觱栗歌(和浙西李大夫作)》以及已有的生活常识来推断,李八郎进京赛唱的时间都不应当是盛唐,而只能是中唐。

  • 注释:

  •   ①余恕诚《李清照〈词论〉中的“乐府”、“声诗”诠解》,《文学遗产》2008年第3期;孙尚勇《李清照〈论词〉“乐府”诠疑》,《文学遗产》2008年第6期;李定广《“声诗”概念与李清照〈词论〉“乐府声诗并著”之解读》,《文学遗产》2011年第1期。

  •   ②余恕诚《李清照〈词论〉中的“乐府”、“声诗”诠解》。

  •   ③《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96页。

  •   ④《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第183页。

  •   ⑤郁贤皓《唐刺史考》,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552页。

  •   ⑥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10页。

  •   ⑦卞孝萱《元稹年谱》,齐鲁书社1980年版,第454页。

  •  来源:《文学遗产》2013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