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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对学界所存争议的逐一梳理

  •   由于学界对《词论》的首句内容、其中的唐代信息以及全篇思想等缺乏准确把握,所以对文中所论及的歌辞现象多作支离破碎的理解,从而引发诸多分歧和争辩。本文基于上述考察,对其中一些争议较多的热点问题作全新的阐释。

  •   首先,“声诗”与“词”、“词”与音乐之间的关系。由于学界对首句中“乐府声诗”所述及的内容没有正确的理解,所以将“乐府”误解为宫廷音乐机构、“曲子词”或是乐府诗(12),将“声诗”误解为入乐表演的歌诗之泛称,从而对“声诗”与“词”之关系产生了诸种的争论。实际上,李清照描述唐代歌辞发展时,以“乐府声诗”述及盛唐状况,重点描述的是“声诗”这一歌辞样式,以李八郎之例述及中晚唐状况,重点强调的是“词”这一歌辞样式,可见李清照认为“声诗”与“词”在唐代是两种不同的歌辞样式。由于李清照《词论》中只说“声诗”兴盛于盛唐,没有说“声诗”在初唐或中晚唐就不存在;只说“词”活跃于中晚唐,并没有说“词”在初盛唐就不存在,所以在李清照看来,“声诗”与“词”在唐代为并列关系,只是具体发展轨迹不一样。导致它们发展不平衡的原因,李清照认为与音乐发展密切相关,“声诗”依赖的是宫廷音乐,盛唐是其高峰,“词”依赖的是民间音乐,中唐以后才开始活跃。所以,李清照以“乐府声诗”开头,并浓墨重彩地述及李八郎惊人的歌唱技艺,其实就是强调词与音乐之间的天然关系。而她在描述唐五代及北宋词的发展历程时,首先关注的也是音乐发展,指出宋代朝廷对音乐的建制趋于完备。由此可见,李清照认为音乐性是词的第一属性。

  •   其次,李清照的歌辞观念。李清照《词论》在叙及唐宋时期歌辞发展的历程时,将声诗的高峰定在盛唐、词的高峰定在北宋,其中她只给出了对宋词作如此评价的理由:一、所依赖的音乐得到了朝廷的充分建构,其性质是“礼乐”;二、杰出士人参与了词的语文形态的建构,使之趋向成熟,如在语言上避免了“词语尘下”,在审美风格上呈现出“典重”的特点等。从其使用的“礼乐”及“典重”等词汇可推,李清照所持的是雅正歌辞观。

  •   关于上述这种结论,我们还可以从李清照将声诗的高峰定在盛唐推断出来。虽然李清照没有解释此原因,不过我们通过对前文李八郎之例的分析推断,其理由不外乎两点:一、盛唐宫廷音乐达到了高潮,二、盛唐杰出士人对声诗有着热情的参与。而结合唐代史料,我们发现事实的确如此。首先,盛唐宫廷音乐非常繁荣,这与唐玄宗密切相关。唐玄宗不但喜好音乐,而且精通音乐(会制曲,会表演,会教授等),同时还注重发挥音乐的政教功能,这使得朝廷对音乐建设工作极其重视,不但对乐章与乐曲进行修定,而且还增设了教坊与梨园等音乐机构。宫廷因此拥有了数量众多、水平高超的乐人队伍,艺术创造力空前强盛,涌现出诸多高水平的音乐作品(详见唐代崔令钦《教坊记》)。由此人们对于配合新乐曲的歌辞需求骤增。在唐代,歌辞创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依乐填辞,一是选诗入乐(详见唐代元稹《乐府古题序》),以后一种方式最为常见。盛唐士人作为诗的主要创造者,因而有了广泛的机会参与其中。参与歌辞创作的士人队伍非常壮大,不仅包括官僚中的文士,而且还包括布衣文士。前者如《新唐书》中的元德秀,他创作的《于于》曾在朝廷组织的大酺上演唱,并深得玄宗的赞誉(13);后者如康洽,戴叔伦《赠康老人洽》“一篇飞入九重门,乐府喧喧闻至尊。宫中美人皆唱得,七贵因之尽相识”,元人辛文房《唐才子传》卷四“工乐府诗篇,宫女梨园,皆写于声律。玄宗亦知名,尝叹美之”皆曾言及。从李端《赠康洽》“同时献赋人皆尽,共壁题诗君独在”来看,盛唐士人对于声诗创作的热情非常高。今天我们所熟悉的诗人如李白、杜甫、王维、高适、王之涣、王昌龄等,均有参与声诗活动的史料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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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而就盛唐声诗而言,雅正乃是其主导风格。如芮挺章在天宝年间曾编过一本诗集——《国秀集》,目的是想让这些诗能够入乐演唱,因此所选之诗可视为声诗,其所持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雅正,“虽发词遣句,未协风骚。而披林撷秀,揭厉良多”(14)。在众所周知的“旗亭赌唱”中,深受宫廷乐人欢迎的王之涣,他的诗之所以在当时广为传唱,就是因为它们富有雅正精神,《唐故文郡文安县尉太原王府君墓志铭并序》称:“至夫雅颂发挥之作,诗骚兴喻之致,文在斯矣,代未知焉。”(15)再如王维在《哭祖六自虚》中指出朋友的诗最终能够“入帝宫传”,也是因为“余力文章秀,生知礼乐全”。盛唐声诗表现出这样的审美趣味,与盛唐宫廷音乐发展密切相关。盛唐宫廷音乐虽然雅俗兼有但是仍以雅为主。如唐代段安节《乐府杂录·序》曾评之曰:“爰自国朝初修效礼,刊定乐悬……莫不《韶》音尽美,雅奏克谐,上可以吁天降神,下可以移风变俗也。……重翻曲调,全祛淫绮之音。”(16)关于这点,我们可以从很多方面看出来,如宫廷音乐表演的顺序是雅乐在先俗乐在后,“初上皇每酺宴,先设太常雅乐、坐部、立部,继以鼓吹、胡乐、教坊、府县散乐、杂戏”(17);即便是最具娱乐性的俳优也保持着传统的讽谏职能,唐代高彦休《唐阙史》卷下“李可及戏三教”称:“开元中黄幡绰……往往能以倡戏匡谏者。”(18)虽然胡乐在俗乐中极其醒目,但是上层人士对于胡乐一直持警惕、抵制甚至排斥的态度,唐代郑棨《开天传信记》称:“西凉州习好音乐,制新曲曰《凉州》,开元中列上献。上召诸王便殿同观,曲终,诸王贺,舞蹈称善,独宁王不拜。”(19)胡乐直到盛唐后期才获得在堂上正式表演的合法身份,《新唐书·礼乐十二》称:“开元二十四年,升胡部于堂上。”(20)

  • 由此可知,李清照所持的雅正歌辞观,既是源于对唐代歌辞的历史洞察,又是源于对北宋歌辞创作实践的当代总结,极富科学性。